WXLX2025020-X]梁溪科技城食品科技园项目(数字食品未来健康特色产业园)施工总承包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5-11 00:14:43

  梁溪科技城食品科技园项目(数字食品未来健康特色产业园)(项目名称/工程名称)

  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8785.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4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51万平方米(计容面积10.0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91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三栋建筑物,一栋5层生产用房及配套用房,一栋9层园区配套办公与3层生产用房,一栋4层生产用房及配套用房。项目建成后,打造一个食品产业园区。

  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建、幕墙、水电、消防、暖通、智能化及相关配套工程等。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日期至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起向前推算)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22000万元且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人员变更证明资料。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为三年,以竣工验收日期至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首日计算,合同金额及建筑面积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所注的为准,如两者出现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所注的为准。上述资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

  自2023/05/09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4/05/09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5/02/09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担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在职员工;2)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明确约定各成员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3)牵头人必须具备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3.3条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工程的投标;6)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缴纳;7)信用考核结果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特别提醒: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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